(合傳媒) 樺加沙颱風帶來大量雨水,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花蓮縣光復鄉等地區的農業、農田與農村。為加速災區農業復建、掌握農村災民需求,農業部已於9月26日成立「農業救助協助小組」,並出動「農業關懷服務團」前進花蓮災區,主動關懷受災農民並彙整各項農村復原需求,全力協助災後重建工作、提供支援服務,做農民強韌的依靠。農業部除了將相關救助與協助措施資訊公開上網(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6663),並於本(2)日開設諮詢專線,農漁民可在上班時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國定假日除外))撥打專線449-9595(手機加02),將由專人即時回復,以確保資訊透明、服務到位。
農業部表示,自有耕地或承租耕地位於花蓮縣光復鄉及其他受災地區的農民,有迫切的資金需求及重建壓力,該部已啟動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專案協助措施,包括「社會復原支援系統」、「農業公共基礎設施災後搶修及復建」、「農業設施輔導措施」三大面向,說明如下:
一、社會復原支援系統: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期限延期到12月15日、補助受災農民6個月農民健康保險費、加強辦理對農村高齡者之照顧,以及公告針對花蓮受損嚴重之品項進行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包括花蓮縣全縣大豆、花蓮縣光復鄉農產業全品項,以及花蓮縣光復鄉與鳳林鎮畜牧全品項等。此外,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1年免息且免申請、既有專案農貸延期還款2年,另對於無法順利復耕的農田,將專案放寬兩期休耕補助等。
二、農業公共基礎設施災後搶修及復建:
1.農田遭泥砂埋沒或流失:專案辦理農田受損救助。
2.緊急供灌計畫:針對因灌溉系統中斷而缺水的農田(約63公頃),辦理關鍵圳路清淤搶通、開鑿緊急水源及佈設臨時管線等工程。
3.基礎設施搶修:針對災區內的農水路毀損,立即進行修復。
三、農業設施輔導措施:
1.針對農民及農民團體產銷所需之理集貨、貯藏、加工、運銷等相關農糧機具設備、溫網室設施重建或修繕,提升補助至80%;省工農業機械(小型)與農事服務機械(大型)解除5年管制及台數限制;農糧作物一級生產型農企業之溫網室補助50%;設施內設備補助50%;披覆組件更新補助50%;另針對香蕉種苗及防風支柱、酪梨種苗復耕、竹筍種苗復耕等提供專案補助,若屬整場遭掩埋等特殊災損個案,將給予專案協助,至於受災嚴重明(115)年尚無法復耕者,則可申請專案休耕補助、復耕有機質肥料補助等。
2.畜牧方面,補助受損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領有登記證書者)修繕畜禽舍結構或畜牧設施(備),畜牧專案補助最高80%、每場補助最高500萬元;畜禽飼養復養協助措施補助最高50%、每場補助最高250萬元,以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養。
農業部強調,除設置官網專區及提供449-9595諮詢專線外,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確保農民與農企業能即時獲取完整資訊。面對極端氣候日益頻繁,農業部將積極推動農業韌性與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以守護糧食安全,並全力重建農業生產、恢復農村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