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局偵破在臺越南籍車手集團案
(合傳媒)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於 114 年 9 月間受臺灣雲林地方檢 察署潘鈺柔檢察官 指揮,與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破獲來臺依親之越南籍陳姓男 子,在臺吸收越南籍勞工及逃逸移工擔任車手,於國內各大超商、銀行、農會 ATM 提領詐騙款項之越南籍車手集團 。
案經追查該車手集團係以來臺依親之越南籍陳姓男子為首,渠平日經營小 吃店,以小吃店人潮掩人耳目,將該小吃店作為車手 交付詐款之據點,並透過 臉書、 IG 等通訊軟體散布徵才訊息,以額外收入為誘因,吸收同為越南籍之勞 工及逃逸移工加入集團,分別擔任收水頭、車手頭及車手,由車手向配合之詐 騙集團取得帳戶提款卡後,駕駛汽車至不同 ATM 取款,並將犯案車輛安裝假車 牌以躲避追查,復將款項逐層交付予車手頭及收水頭,以製作資金斷點 。
雲林地方檢察署近日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及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對該越 南籍車手集團陳姓主嫌及幹部住所執行搜索,初認陳姓主嫌及詐團 15 名成員涉 犯刑法詐欺等罪嫌,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對該外籍車手集團全數 16 名越南籍成 員向法院聲請 羈押獲准 。
近年外籍人士假借觀光名義來臺擔任車手頻傳,國內亦有外籍勞工或逃逸 外勞組成車手集團協助電詐集團洗錢,本局為維護全民財產及生活安定,展現 打擊詐團組織之決心,達成阻詐之使命,將持續投入詐騙偵辦之能量,也呼籲 國人須認知投資理財應經正當合法管道進行,受害之民眾可踴躍向調查局報案 指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