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冬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三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土城分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2年底至113年11月間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及桃園市等地。
四、查獲犯嫌:梁○○(男、77年次)等9人。
五、查獲贓證物:電腦主機1臺、筆記型電腦3臺、手機16支、平板3台、公司大小章、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股東私章7顆、本票132張、股票(權)買賣契約書等相關文件及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等1批、賓士G500車輛1台、賓士C200車輛1台、金條3塊、現金新臺幣268萬餘元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冬股朱檢察官家蓉指揮下,前於112年底破獲歐○瑪再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歐○瑪公司)涉嫌以從事綠能產業前景看好,即將興櫃、上市等詐騙話術,透過地下盤商向投資人招攬購買未上市股票,不法獲利近2億元,被害民眾超過200多人。全案經檢察官於113年2月提起公訴後,檢警仍持續抽絲剝繭,進一步溯源追查幕後的犯罪集團。
(二)經分析上述案件之被害情形及犯罪手法,發現以梁○○為首的犯罪集團分工縝密,區分為公司端(接洽未上市公司,以投資為由取得公司股票及經營資訊)、行銷端(協助涉案公司美化營運狀況、媒體正面曝光)、股務端(撰擬內容虛偽之投資評估報告書及詐騙話術;辦理未上市股票過戶登記及應處被害股東問題)、金融端(找尋自願性人頭金融帳戶及股票登記人頭;指派車手與被害人面交或以臨櫃、ATM提領方式取得股款)。由梁嫌等人陸續鎖定公司財務狀況不佳的歐○瑪公司以及寶○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增資發行方式取得公司之未上市股票後,聯手兆○資訊商架設涉案精美官網,並積極透過新聞、廣告手法曝光,營造公司美好願景,宣稱即將興櫃、上市等詐欺話術,利用未上市公司資訊不透明來誘騙經驗不足的投資人。且為進一步取信被害人,利用恆○外國法律師事務所開立之受託信託財產專戶,提供給地下盤商兜售、收取不特定民眾之交易股款,以營造安全投資環境之假象;或另由人頭帳戶、面交車手收取被害人股款。
(三)案經專案小組蒐證完畢,於113年11月間發動溯源拘提、搜索行動,查緝梁○○等9人到案,其中梁○○(首謀)、李○○(協助取得涉案公司老股、提供股務)、吳○○(資訊公司負責人;協助取得涉案公司新股、架設網站)、李○○(恆○外國法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提供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及范○○(負責洗錢,提供人頭金融帳戶)等5人經檢察官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均獲准,全案並查扣電腦主機1臺、筆記型電腦3臺、手機16支、平板3台、公司大小章、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股東私章7顆、本票132張、股票(權)買賣契約書等相關文件及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等1批、賓士G500車輛1台、賓士C200車輛1台、金條3塊、現金新臺幣268萬餘元等贓證物。
(四)警方呼籲,未上市(櫃)公司營運狀況及股票交易價格均不透明,查證結果可能是詐欺集團虛構美化內容,切勿冒然投資。另政府新建置之「打詐儀錶板」專頁已上線(https://165dashboard.tw/),「打詐儀錶板」除統計最熱門詐騙手法、各縣市詐騙數據等資訊外,還提供常見詐騙話術、詐騙手法及案例,希望能強化全民防詐意識並協力防制詐欺案件發生,共同守護國人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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