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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集合式住宅污水改管補助全國最高,105年起每戶補助伍仟元

〈合傳媒〉桃園市政府104年七月三日發布「桃園市政府辦理集合式住宅既有污水處理設施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補助要點」,鄭文燦市長決定自105年度起將分年編列預算補助集合式住宅修改既有污水管線以重力流銜接公共污水下水道,並廢除既有污水處理設施,集合式住宅每年可節省定期操作維護污水處理設施、抽水肥及馬達的固定支出數十萬元,且地下室不再有水肥的臭味,提昇市民居家環境品質之目的,同時提高桃園市的用戶接管率。

桃園市水務局長劉振宇表示,集合式住宅在配合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前,大多需自行將生活污水收集於地下層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以馬達壓力輸送至地面層放流。在配合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依下水道法相關規定生活污水應以重力流方式直接收集於地面層的陰井及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不須再經由原先地下層的污水處理設施,如此將大大節省集合式住宅每年定期操作維護污水處理設施、抽水肥及馬達的固定支出(如社區規模為一百五十戶,預估每年可節省二十五萬元)。

桃園市水務局長劉振宇指出,既有污水處理設施廢除及建築物內部污水管線改管作業,因涉及建築物結構體安全及私領域,故需由集合式住宅住戶自行完成後,市府再行協助辦理用戶接管作業,但因改管所衍伸費用須由住戶自行負擔,導致過去民眾接管意願降低。為提升住戶接管意願,加速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市府訂定補助要點,將補助集合式住宅修改既有污水管線以重力流銜接公共污水下水道而廢除既有污水處理設施。至於如因合理原因無法修改既有污水管線以壓力流銜接公共污水下水道而將既有污水處理設施改設為污水坑者,市府亦將予以補助所需費用。

桃園市水務局指出,本要點將以市府自辦污水下水道工程之區域內之集合式住宅為補助對象,並配合公共污水管線啟用之時程依序公告受理補助申請。自一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將針對龜山區、復興區、龍潭區、大溪區內公共污水管線已到達啟用之地區受理補助申請,上述地區自公告受理補助起始日起,第一至二年市府全額補助;第三年市府補助50%;第四年市府補助10%;每戶最高可補助新台幣伍仟元整(如社區規模為一百五十戶,補助最高為新台幣七十五萬元整),其他區域待公共污水管線到達啟用後將另行公告通知。桃園市水務局呼籲市民把握此項補助機會,如對申請程序或內容不清楚也歡迎向桃園市水務局提出,水務局將於今年加強輔導,達到加速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及提昇市民居家環境品質之目的。

桃園市集合式住宅污水改管補助全國最高,105年起每戶補助伍仟元 ▲桃園市集合式住宅污水改管補助全國最高,105年起每戶補助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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