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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環保局與檢警合作 破獲昱昱環保偷排廢液

〈合傳媒〉昱昱環保實業的林姓司機駕駛壓縮式垃圾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時,蓄意利用夜色作掩護,偷偷將車上的垃圾滲出水,直接排入道路側溝,散發陣陣惡臭,嚴重污染環境,桃園市環保局與檢警合作,根據報案尋線查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由警政署保七總隊移送桃園地檢署依法究辦,林姓犯嫌恐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桃園市環保局於4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桃園區文中路640號旁的道路側溝散發刺鼻惡臭,立即派員會同陳情人至現場勘查,經打開水溝蓋,發現溝內殘留灰黑色腐臭液體,稽查人員經採樣做初步檢測後,再依據陳情人提供4日零時45分左右,有一輛垃圾壓縮車停靠在路邊排放不明液體的可靠線索,當場研判可能是高濃度的有機廢液,隨即調閱附近的錄影監視畫面,果然發現昱昱環保公司的垃圾壓縮車,確實於該時段停靠在案發現場,行跡相當可疑,立即啟動環檢警合作模式,通報警政署保七總隊以車追人。

桃園市環保局說,昱昱環保公司的營業地址登記在新北市板橋區民治街,保七總隊於4日下午通知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吳姓負責人供稱當日有指派林姓司機駕駛壓縮式垃圾車前往桃園收運垃圾,載到新北市八里焚化廠處理,再傳喚林姓司機到案後坦承4日零時左右駕駛垃圾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時,因為垃圾滲出水收集槽快滿了,才會排放於道路側溝,大約倒了100公升,最近一個月已於原地點傾倒3次。

桃園市環保局指出,昱昱環保公司領有新北市政府核發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林姓司機明知垃圾滲出水必須進八里焚化廠處理,卻多次蓄意傾倒於本市文中路旁的水溝,污染行徑相當惡劣,警方除當場查扣該輛垃圾車,並依該公司未依許可內容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函送桃園地檢署依法究辦,林姓罪嫌恐將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桃園市環保局強調,目前已採集殘留廢液送驗,確認污染成分,如經認定屬違規情重大,不排除函請新北市政府廢止該公司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一旦廢證,於五年內不得再申請業務許可。而受聘的廢棄物清除技術員,如經認定執行業務違法或不當,亦可廢止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三年內不得再請領。

桃園市環保局與檢警合作 破獲昱昱環保偷排廢液 ▲桃園市環保局與檢警合作 破獲昱昱環保偷排廢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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