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中國大陸7/31日片面公告暫停陸客來台自由行,內政部次長陳宗彥8/1日宣布,即日起,放寬陸配親屬來台短期探親的資格,像是原先限台灣人民三親等內的血親才能來台探親,放寬為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例如:大嫂、孫媳婦、姐夫等也能探親,展現我方與中國大陸不同的人權價值。
陳宗彥表示,中國大陸專斷暫停來台自由行,凸顯中國人民沒有自由旅行的權益,我國對於各國或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均一視同仁,敞開雙臂正面看待,這次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是以強化人權為考量,歷時近4年研議,並落實兩公約的精神,針對兩岸探親的家庭倫常需求予以調整。
這次政府除了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外,也鬆綁外國優秀人才的大陸親屬探親或隨行團聚資格,以及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港澳政府駐台人員的家庭團聚權等,期望能提升大陸配偶的生活權益,以符合人倫親情探視的需求。
新法施行首日,已有陸籍新住民朋友迫不及待送件,陳宗彥也特別到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務站,見證陸籍新住民姊妹寧女士申請弟媳來台短期探親,寧女士表示,修法後弟弟及弟媳就能夠一起來台,讓好客的她相當期待。
陸籍新住民姊妹寧女士申請弟媳來台短期探親
這次修法,同步考量醫美健檢所需期間3個月即已足夠,故將入境證件效期從6個月,修正為3個月,以強化入出境管理機制,衡平社會安全。此外,對於保證人部分,則採寬嚴並濟的方式,除加強要求保證人須確保大陸人士依限離境外,若保證人已與前任陸配離婚,且經通報行方不明已逾7年等情形,則可放寬再擔任現任陸配的保證人,申請來台,以保障家庭團聚。
陳宗彥強調,這次修法幅度較大,為使新法順利上路,移民署已於台北、台中、高雄舉辦說明會,宣傳修法重要訊息,期盼修法促進兩岸正面交流,並強化人流管理機制,兩岸人民往來常態化與安全管控目標。
陳政務次長到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務站見證新住民申請
移民署表示,今日除了寧女士送件申請外,在桃園市服務站,也有婁先生申請姐夫來台短期探親,可見這次修法確實讓陸籍新住民朋友的親屬來台探視更便利。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