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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研擬霾害假

比照颱風假 勞動部首創霾害假

〈合傳媒〉勞動部首創「霾害假」,未來只要空氣品質拉警報,地方首長依權限宣布放假後,勞工可不出勤,勞動部次長陳益民對此表示,這是依立委要求研議,因此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解釋霾害為「天然災害」,但霾害假災害標準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環保署訂定,且將邀縣市政府開會研議是否有執行困難,必要時訂定要點。

為免空汙影響勞工健康,勞動部將首創「霾害假」,未來只要空氣品質拉警報,地方首長依權限宣布放霾害假後,勞工可不出勤,停班模式比照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規定,雇主不得有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但也可以不給薪,也就是無薪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說,今年十月給各縣市政府的通函解釋是「霾害已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天然災害認定標準,各縣市政府可以宣布不用上班」,只要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通勤行經宣布放假的縣市,可不出勤,僱主不能要求補上班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但雇主若扣發勞工當日工資,也不違法,目前也無相關罰則規範僱主。

勞動部研究霾害假後日前發布函釋,將霾害假納入適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要地方首長宣布放霾害假,勞工即能不出勤。

至於什麼情況能放霾害假?現行台灣因易遇到颱風,僅「颱風假」有明確風力或雨量放假標準。但勞動部說,地方首長仍可自行評估霾害程度宣布放假,像高雄「氣爆假」就是陳菊裁量宣布。

勞動部長陳雄文十五日受訪表示,室內工作與室外工作是否一體適用、如何執行等都還在研議。對於準台北市長柯文哲遴選勞動局長賴香伶,陳雄文樂觀看待。

勞動部研擬霾害假 ▲勞動部研擬霾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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