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表示,將修法禁止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合銷售;若有廣告不實等,最重可罰新台幣400萬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排定初審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受訪表示,修法重點是禁止進口米與國產品混合銷售,可讓消費者有選擇,讓好國產米可銷售到合理價格。
修法重點包括提高妨礙拒絕稽查或未記錄資料者處罰額度,從現行15萬元提高到300萬元;提高標示不實或攙偽假冒處罰額度,混合銷售、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違規情形,由現行2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
農委會表示,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違規情節重大者,令其停止經營糧食業務一定期間或廢止糧商登記;增訂違規情節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者,應令限期下架回收及未下架回收處分規定。
石虎保育計畫部分,陳保基說,農委會林務局這兩年來與當地居民持續協商,還有5場公聽會要與居民溝通,希望年底做好石虎保育計畫,如劃定保育區、加強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