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 本署為落實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犯罪策略行動綱領 1.5版」之金融防詐減損策略,並依照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 精進打詐業務之指示,以地檢署為核心成立「可疑帳戶預警中 心」,以達成有效降低犯罪成罪及填補被害人損害之行動目標。 本署先於民國113年9月25日,邀集轄內司法警察單位召開 「可疑帳戶預警中心工作預備會議」,會議由李嘉明檢察長主 持,確認分工事項,並建立預警通報處理以及溯源追查之機制, 據以統合本轄檢、警、金三方資源,透過公私協力,提前阻斷 詐欺金流,查扣犯罪所得,落實贓款返還,發揮早期阻詐及示 警之功效,達成金融防詐減損策略,守護民眾財產。
再為凝聚檢、警、金三方之合作共識,以有效推動可疑帳 戶預警機制,檢察長指派黃冠傑及李韋誠兩位主任檢察官率預 警中心團隊成員,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轄內基隆市警察 局第一、二、三、四分局及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 市政府警察局金山、瑞芳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 隊等司法警察機關及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專勤隊, 與中華郵政基隆總局、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凱基商業 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儲銀 行及基隆第一、第二信用合作社、基隆市農、漁會等金融機構 代表舉辦會議,由黃冠傑主任檢察官向與會代表說明高風險可 疑帳戶之認定及預警機制之運作流程與通報方式,並與金融機 構代表交流意見,以期透過公私部門之跨領域合作,共同落實 可疑帳戶預警機制,及時攔阻不法金流,提昇打詐效能,達成 金融防詐減損之策略目標。
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成立後,只要接獲金融機構及司法警察 機關通報,預警中心將迅速針對各該高風險可疑帳戶,函請金 融機構實施警示或限制交易功能之管控措施,再於攔阻圈存帳 戶內不法所得後,旋即發交司法警察機關溯源追查不法情事。 本署亦將持續強化各項查緝及預防作為,建構良好完善之檢警 金合作機制,遏止不法犯罪,以維國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