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 詐騙不是立場問題,是必須制止的犯罪行為,所以用「打」而不是「反」。由台灣公益廣告協會號召,聯合十四家公協會共同主辦,於今(16日)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3B 會議室,舉辦「打詐一起來國際記者會」,攜手全民「你能,讓他們不能」。創會理事長賴東明也親臨現場表示支持。
台灣公益廣告協會理事長吳進生開場致詞時,提出五項倡議:一、對受害人,不可二度傷害。二、檢舉報案人,明文規定必需給予獎勵。三、全年度檢舉報案人,獎金不得低於50%。四、受詐騙者金錢如經過銀行系統,基於善良管理人的職責,銀行必須負擔一半,受詐騙者自己負擔一半,值得討論。五、犯罪工具,如房屋作為機房得沒收。是否也值得討論。
同時,立法委員吳春城、4A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理事長程懷昌、AMT亞太行銷數位轉型聯盟協會教育長黃燕玲、MAA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理事長盧人瑞、TAAA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炳勳、TWHRCA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李建畿、TAA台灣廣告主協會專案副秘書長林芳瑜,各公協會代表,分別針對自身領域專業,分享打詐觀點。
專題報告特別邀請到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林少凡博士、長期反詐騙倡議者高為邦博士,分享詐騙犯罪概況與趨勢與打詐策略。
林少凡表示,「打詐為世界共同語言、防詐是人民共同心聲。」政府在打(反)詐騙策略方面,透過立法、修法、制定政策等手段加強打擊,並發揮原創力,持續在「科技應用」、「法律監管」、「公眾宣導」與「跨部門合作」等面向提出有效、務實的創新作法。
高為邦認為提供獎金可以改變電話詐騙生態!民眾在接到詐騙電話時,建議不要掛掉電話,以掌握人頭帳戶提供證據給警方,即使演技不佳也能耗掉歹徒大量時間,政府則應提撥獎金給取得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民眾,如此一來,終結電話詐騙絕非遙不可及的事。
本次聯合主辦單位有:AC台灣公益廣告協會、TAA台灣廣告主協會、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AMT亞太行銷數位轉型聯盟協會、TIPRA 台灣國際公共關係協會、IAA國際廣告協會台北分會、TAAA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MAA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4A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ABC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傳媒稽核認證會、DEAT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TWHRCA台灣人權文化協會、TADA台灣設計協會、FRA福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