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第一隊)、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1月5日、1月6日、1月7日及1月9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板橋區及臺北市信義區等地。
四、查獲毒品: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8包,共計9,239.67公克。
五、查獲犯嫌6名:
(一)第一層:何○○(提供證件充當毒品包裹收件人)。
(二)第二層:黃○○、曾○○(負責載運毒品至倉庫藏放)。
(三)第三層:吳○○(具幫派背景,負責監控毒包裹收件人領貨情形)。
(四)第四層:王○○(具幫派背景,負責找假人頭充當包裹收件人)。
(五)第五層:陳○○(負責指揮人頭仲介)。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係於日前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執行航空郵包檢查時發現1件可疑包裹,經會同開封查驗,發現該包裹係自荷蘭寄出,並以「假花盆栽」品項為掩飾,經檢視包裹內部裝載假花盆栽6個,重達15公斤,進一步檢查發現盆栽容器內竟夾藏重達9.2公斤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結晶(共18大包),市值千萬,刑事局偵三大隊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
(二)本案運毒集團成員為規避查緝,利用重症病患出面領取毒品包裹後,將毒品包裹載送至新北市板橋區交付張姓主嫌驗貨,經專案小組溯源追查掌握本案運毒集團成員身分,該集團分工細膩嚴密,包含主嫌、指揮人頭仲介者、負責找假人頭作為毒品包裹收件之人頭仲介、監控毒品包裹領貨狀況者、負責載運毒品之運毒手、出面領取毒品包裹之領貨人等六層。
(三)警方調查發現,主嫌躲藏於幕後統籌策劃運毒計畫,指揮手下與人頭仲介接洽,由人頭仲介提供重症病患之證件充當毒品包裹收貨人,再由負責載運毒品之運毒手將毒品運至新北市板橋區驗貨,再輾轉載運至臺北市信義區倉庫藏放,刻意設下多道斷點躲避檢警查緝,然專案小組鍥而不捨,仍將本案6名運毒集團成員查緝到案,並查扣愷他命晶體18包,重達9.2公斤,市值千萬,同時掌握在逃並具有幫派背景之主嫌身分,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該運毒集團不乏有幫派分子參與,自以為走私計畫天衣無縫,仍在我國境內遭專案小組查緝偵辦,並進一步追查相關共犯,有效達成「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具體成效,展現警察機關查緝毒品、打擊黑幫犯罪集團之決心。
(四)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在此特別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局會持續強力掃蕩不法黑幫及販毒集團,精準溯源斷根,全力打擊瓦解製、運、販毒組織,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