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傳媒) 大陸委員會今(18)日表示,兩岸互不隸屬,我政府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兩岸事務的立場一貫。依照兩岸條例的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限制及禁止水域。我主管機關為維護漁民權益,依法驅離或扣留越界船舶,以前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將繼續執法,不會因此改變。
陸委會說明,金門地區限制、禁止水域國防部早於民國81年10月7日即依據兩岸條例劃設且歷經修正公告迄今,雙方執法機關均依此進行相關水域執法工作,並據此多次展開執法及海上救難合作,此歷史事實及現狀不容否認。我方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對於越界大陸船舶多數以驅離為主,一向採取穩健妥適的執法措施,不存在國台辦所說「粗暴驅離」或「無視大陸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情形。但在「三無」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不斷侵擾,以及違法人員拒絕配合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下,發生不幸事件。這樣的事件誰也不願意看到,但國台辦一再無端指控,無視事發迄今兩岸各有關單位積極調查肇因與善後處理的努力,陸委會深表遺憾。
陸委會指出,對於本案肇因正秉持依法、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檢方全力調查中,我方會迅速公布結果。對於不幸罹難者的家屬,政府已委請海基會基於服務兩岸民眾的既有經驗,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我們呼籲雙方能互相合作,方有助早日釐清事實真相,共謀策進之道,方屬兩岸人民之福。